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5-103763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好相关政策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875.53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9875.53万元,上年执行数8752.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2.95万元,增长12.8%,主要是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75.53万元(上年结转154.02万元),占100.0%。
(三)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9875.53万元,上年执行数8752.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2.95万元,增长12.8%,主要是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4.17万元,占6.5%;日常公用支出62.09万元,占0.6%;项目支出9169.27万元,占92.8%。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75.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75.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4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75.53万元,上年执行数8752.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2.95万元,增长12.8%,主要是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83万元,占94.9%;卫生健康支出438.46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61.24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300.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户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246.00万元,主要用于县光荣院收住重点优抚对象的衣食住行、医疗、护理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168.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现役士兵、现役军官在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所发放的奖励金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1497.0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养老、医疗和生活补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174.44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18.6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0.01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医疗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60.79万元,主要用于原干部身份在企业离退休人员,节假日慰问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0.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苍部队,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帮助部队解决偏远阵地水、电、交通、通讯、影视等方面困难,支持部队自身建设;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13.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3.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困难帮扶援助、合法权益维护等。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3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410.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2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4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6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公务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单位、各级各类单位来苍南参观考察、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0.9%,主要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9169.2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指反映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含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文职人员等群体安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