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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县城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
2、协助编制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县城新区详细规划和新区的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县城新区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意见,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及主要技术参数。
3、提出县城新区建设年度用地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规划区内项目的农转用报批,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落实项目拆迁经费,配合灵溪镇开展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牵头规划区内各建设村留成用地开发建设。
4、拟订年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负责实施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的建设和重要区块的开发;组织实施县城新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及排水、排污管线工程建设、路灯照明建设;参与规划区内交通道路、电信、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线路、供电走廊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会审、施工图纸的审查。
5、负责县城新区公园、绿地、河道及市政设施系统建设和临时维护工作。
6、负责县城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监管、协调、服务及建设环境的整治工作。
7、负责动车站站前区综合协调管理办公室工作。
8、负责县级财政投资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项目和县政府指定项目的立项、规划和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5543.83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5543.83万元,上年执行数27117.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426.37万元,增长104.8%,主要是城建中心公共区域管理经费、环境整治经费增加及新增两个小学改扩建工程。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586.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98.3%。
(三)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5543.83万元,上年执行数27113.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429.87万元,增长104.9%,主要是建设项目任务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5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8.56万元,占1.6%;日常公用支出59.20万元,占0.1%;项目支出54586.07万元,占98.3%。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543.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586.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5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76万元,上年执行数1140.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2.66万元,下降16.0%,主要是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8万元,占8.0%;卫生健康支出35.59万元,占3.7%;城乡社区支出766.39万元,占80.0%;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占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766.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7.7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89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建设平台待遇倾斜(事业)、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5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4586.07万元,上年执行数25973.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612.52万元,增长110.2%,主要是建设项目任务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4586.07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54586.07万元,主要用于新区道路建设项目、苍南大剧院建设工程、城建中心拆迁补偿经费、村级安置留地土地出让金分成经费、城建中心公共区域管理经费等。
(八)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上年预算数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出国会议及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安排,没有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上年预算数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跨单位业务交流活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为非行政(参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未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3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2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2.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4586.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