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3.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4.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人行道违法停车、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依据省政府批复,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5.承担县级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6.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相关方面行政许可。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县各乡镇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相关的工作。负责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7.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建设平台、各乡镇政府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662.10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17662.10万元,上年执行数14919.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42.93万元,增长18.4%,主要是2025年部分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1.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4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20.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57.9%。
(三)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17662.10万元,上年执行数14919.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42.93万元,增长18.4%,主要是2025年部分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35.90万元,占23.4%;日常公用支出377.32万元,占2.1%;项目支出13148.88万元,占74.4%。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62.1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20.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08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1.22万元,上年执行数4874.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66.57万元,增长52.7%,主要是2025年全县路灯电费和维养资金列入三保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37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187.59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6448.18万元,占86.7%;住房保障支出387.08万元,占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9.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0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5.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834.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89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路灯电费、数字城管、马站赤岭头填埋场综合整治等费用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7.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3.2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13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事业人员肉补、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7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220.88万元,上年执行数10044.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6.36万元,增长1.8%,主要是2025年部分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0220.88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填埋场运维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993.8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路灯电费和维养费、垃圾处理费、数字城管、道桥检测、全县水质检测费用、污水处理费、“三改一拆”等城市运行相关费用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3027.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农村污水运行管理费用。
(八)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0万元,上年预算数2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40.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考察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业务,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未安排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4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报废更新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0万元,下降2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7.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02%,主要是正常的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9.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3148.8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