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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县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推动乡镇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
7.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9.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城市建设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协助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财政数据管理。负责财政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5.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企业董事会建设。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牵头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企业采购、招商引资、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协助开展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县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级与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乡镇统筹能力。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18.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综合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财政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419.87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3419.87万元,上年执行数4199.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9.56万元,下降18.6%,主要是上年年中追加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9.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3419.87万元,上年执行数4199.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9.56万元,下降18.6%,主要是上年年中追加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5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72.07万元,占78.1%;日常公用支出253.34万元,占7.4%;项目支出494.45万元,占14.5%。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9.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9.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58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9.87万元,上年执行数4199.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9.56万元,下降18.6%,主要是上年年中追加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20万元,占75.2%;科学技术支出173.67万元,占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7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110.25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222.58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门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87.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楼维护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17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维护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退休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9.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5.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3.8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2.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5.4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67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5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财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0万元,上年预算数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84.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出差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84.2%。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考察学习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5年公务接待可能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1%,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6.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财政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94.4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