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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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导向作用,切实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本县报考高中段学校:

1.在本县初中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初三学生或省内户籍在本县初中毕业的往届生;

2.本县户籍在县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应届初三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苍南县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上述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学籍。

(二)报考规定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确认及参加电子摄像,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参加本县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包括本县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苍南县参加中考的,我县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3.凡在苍南县就读并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浙江省内苍南县外户籍考生,均可参加本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计划的录取。

4.凡在苍南县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浙江省外户籍考生,均可参加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如要求参加本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计划录取的浙江省外户籍考生,必须具有苍南县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学生父母在苍南县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②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③学生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24年6月前连续缴纳至今)。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三)报考组织

1.学籍信息核对:县教育局于3月3日前组织完成应届初三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并导入中招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导入后将不予修改。

2.报考材料确认:

(1)本人户口册及复印件。

(2)往届生须另带初中毕(结)业证书或证明。

(3)在温州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另带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核成绩。

(4)选择回原籍录取考生须另带就读学校报名信息核对单。

(5)要求参加苍南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计划录取的浙江省外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另带以下证明之一:①学生父母在苍南县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证明;③学生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24年6月前连续缴纳至今)的证明。

(四)相关说明

1.本县户籍在温州市内苍南县外学校就读的考生,按就读地规定时间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须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明确普高录取生源地,如未作选择,系统将默认“在就读地录取”。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录取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

2.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市域外就读回原籍(苍南)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确认(具体见第五点),并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温州市内苍南县外户籍在我县就读,要求回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的毕业生,还需按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地点确认。

3.兼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报名时间、确认时间及确认点与其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时间和确认点相同。

4.2011年苍南县行政区划调整前的原凤池乡、浦亭乡、观美镇户籍考生,在报名时户籍不能填写灵溪镇,必须填写凤池片、浦亭片、观美片;原昌禅乡考生不能填写矾山镇,必须填写昌禅片;原渔寮乡考生不能填写马站镇,必须填写渔寮片;原云亭乡考生不能填写沿浦镇,必须填写云亭片;另外,钱库镇括山片区户籍考生不能填写钱库镇,必须填写括山片;金乡镇石砰片区户籍考生不能填写金乡镇,必须填写石砰片;桥墩镇黄檀片区、腾垟片区考生不能填写桥墩镇,必须填写黄檀片、腾垟片;赤溪镇龙沙片区考生不能填写赤溪镇,必须填写龙沙片;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关普通高中对原乡镇划片招生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1.苍南县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0日至13日在就读学校报名、确认。

2.以下对象考生(苍南县户籍在苍南县外就读要求回本县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苍南县户籍往届毕业生和苍南县外浙江省内户籍的苍南县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苍南县引进人才子女及浙商温商回苍南人员子女)于3月8日至14日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zk.wzer.net)进行预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见下表:

考生户籍地

确认点学校

地址

咨询电话

确认时间

灵溪镇、藻溪镇

灵溪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18号

59929909

黄老师

3月15日

宜山镇

宜山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宜山镇兴华街38号

59862036  

黄老师

钱库镇、望里镇

钱库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钱库镇环城北路657号

59882164

13506536568

陈老师

金乡镇、大渔镇、炎亭镇

金乡镇第二中学

苍南县金乡镇金发东路29号

13867769195吴老师

桥墩镇、莒溪镇

桥墩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桥墩镇玉湖路140号

15058796701

肖老师

矾山镇、赤溪镇、南宋镇、凤阳乡

矾山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矾山镇文昌路515号

64652593

吴老师

马站镇、沿浦镇、霞关镇、岱岭乡

马站镇第一中学

苍南县马站镇北兴街305号

15888287469

郑老师

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2025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总分值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参照《2025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温教体〔2025〕8号)执行。

(一)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6月21日

上午

语文

120分

9:00-11:00

闭卷

下午

科学

160分

13:30-15:30

6月22日

上午

数学

120分

9:00-11:00

下午

社会

100分

13:30-15:10

英语

(含听力)

120分

(含听力20分)

16:10-17:50

(二)体育中考测试项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县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测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础范围,集中测试共设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等五大类9个项目。具体如下:


测  试  项  目

必考项目

耐力类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选考项目

力量类

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跳跃类

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大球类

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

特色类

游  泳

耐力类(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为必考项目,每位考生需另在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中选择3个类别各1个项目作为选考项目,共计4个测试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40分。每位考生按照4个项目实际测试成绩之和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非游泳类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0日(如遇雨天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游泳类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28日。考试地点为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灵溪镇第五小学)、苍南县游泳馆。具体要求按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苍南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教学〔2025〕12号)执行。

三、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分县实施。苍南县教育局健全完善初中学生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考核,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全市统一发布成绩。根据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我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四、优待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一)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不同情形给予加分优待。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加30分录取;在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新调整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统一按作战部队把握)、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受战区、军委机关部门、军兵种、武警部队或原正大区军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加20分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加5分录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计算。

(二)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认定后,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四)苍南县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县各类高中段学校加10分,苍南县外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参照温州市标准加4分(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并取消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单列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

若考生在以上(一)至(四)款中具备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加分政策也做相应调整。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架构。县教育局及学校层面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小组,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报名审核、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需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及时开展培训,保证每位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初中学业水平各项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三)畅通投诉渠道。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苍南县教育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