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各科室,局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25年度苍南县司法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予公布。
苍南县司法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