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博物馆: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文件,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共计654万元。经研究,现将该资金分配给你单位,请按照程序拨付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2025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