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酒类、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等11类“你点我检”食品2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苍南县小嘛园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苍南县翰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金乡镇个体工商户黄李华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苍南县一果一趣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苍南县龚象勋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苍南县王加赠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苍南县鼎好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苍南县佳熙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睿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钱库分公司销售的赣南脐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苍南县小嘛园水果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苍南县灵溪镇大门菜市场肖银婵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你点我检”抽检不合格—20250326
3.“你点我检”抽检合格—20250326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