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115/2025-104010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保障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运方针,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坚定不移贯彻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反映全县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县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违反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比武等活动;研究全县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做好“苍南工匠”认定和服务管理工作。
5.做好本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县工会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乡镇工会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苍南县智慧工会工作新平台,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6.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平安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7.研究全县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牵头和指导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8.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县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9.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加强职工阵地建设,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最美精神,组织引导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1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总工会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600.94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600.94万元,上年执行数65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8.8%,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支出预算600.94万元,上年执行数65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8.8%,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3.97万元,占83.9%;日常公用支出31.03万元,占5.2%;项目支出65.94万元,占11.0%。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8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94万元,上年执行数643.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99万元,下降6.7%,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92万元,占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6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41.28万元,占6.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7.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65.9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一线职工慰问、县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经费支出和劳动模范津贴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6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0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0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00万元。
(八)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总工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出国(境)业务,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未安排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9.3%,主要是行政人员的费用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总工会(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5.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2025年苍南县总工会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