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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县投资促进政策,牵头落实全县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内资招引(苍商回归)和全国异地苍南商会等工作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内资)工作。负责增加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和建设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开展浙(温)商创新创业工作和实施温商回归(苍商回归)“鸟巢计划”。负责招商引资相关投诉和来信来访等工作的协调处理;
5.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推介。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的整体宣传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发布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评审、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协调督促重大签约项目的实施;
6.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内资)及服务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拟订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国异地苍南商会的联系、服务、协调、指导、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苍南商会总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国异地苍南商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国异地苍南商会党建工作。负责在外“新生代”苍商联络、服务及培训等工作;
8.负责外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驻苍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服务;
9.负责全国重点区域招商联络组的工作布置、经费报销、督查考核、生活保障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42.70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42.70万元,上年执行数204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5.06万元,下降63.7%,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驻点招商工作经费214.43万元,追加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404.74万元,追加总部经济项目奖补资金668.00万元,以上经费未纳入2025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预算;2025年人员有部分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42.70万元,上年执行数204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5.06万元,下降63.7%,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驻点招商工作经费214.43万元,追加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404.74万元,追加总部经济项目奖补资金668.00万元,以上经费未纳入2025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预算;2025年人员有部分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2.21万元,占62.2%;日常公用支出43.54万元,占5.9%;项目支出236.95万元,占31.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2.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70万元,上年执行数1380.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7.79万元,下降46.2%,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驻点招商工作经费214.43万元,追加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404.74万元,以上经费未纳入2025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预算;2025年人员有部分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87万元,占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1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19.24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占5.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7.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6.9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专员在外招商、在杭苍南商会和异地商会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80.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7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6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4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67.27万元。
(八)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10万元,上年预算数1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24.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24.0%。主要用于接待在外招商洽谈对接投资方、苍南异地商会、苍商回归、意向投资企业等来苍考察项目人员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参与公车改革没有公务用车,故无相关公务用车费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3.8%,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36.9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