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城老城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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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城老城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城老城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312——2025411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8896328县房屋征收中心0577-6475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进老城有机更新,切实改善环境品质和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特编制《苍南县城老城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老城核心区位于县城中心城区的西部。四至范围:东至莲池路、城中路,南至横阳支江,西至环城西路、通福路,北至建兴路,总用地面积126.74公顷。。

(二)地块现状

根据三调及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7.97公顷,占城镇总用地面积的93.08%;非建设用地面8.77公顷,占城镇总用地面积的6.92%。其中:

现状居住用地面积48.75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41.32%,主要为现状已建的民房及塘北花苑、鑫和景园、振兴大厦、金谷大厦、老城改造一期等居住小区。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3.47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19.89%,主要为现状苍南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人民政府等机关团体用地;苍南县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文化用地;苍南县第三高级中学、灵溪镇第一中学、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老年大学等教育用地;以及苍南县中医院的医疗卫生用地。

现状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4.02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3.41%,主要为现状城中菜市场、老城菜市场、苍南影城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农商银行等商业网点用地。

现状公用设施用地5.04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4.27%,主要为灵溪镇供电所、邮政、电信以及横阳支江防洪工程设施用地。

现状交通运输用地23.16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19.63%,主要为苍南县长途汽车西站、客运站、停车场以及城中路、玉苍路、建兴东路等道路用地。

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57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9.81%,主要为萧江塘河公园、人民公园以及人民公园广场等用地。

现状特殊用地1.96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1.66%,主要为苍南县人武部、苍南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祥云寺、书锦堂等用地。

三、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区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5.22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8.22%,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建设形式有老旧小区改造、商品房等。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6.02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3.54%。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0801,A1)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4.51公顷,为现状保留的灵溪镇人民政府及县公安局,其中灵溪镇人民政府用地面积为2.41公顷,县公安局用地面积为2.10公顷。

2)文化用地(0803,A2)

规划文化用地面积0.91公顷,包含3处用地,其中2处为现状保留用地,分别是县青少年宫和书锦堂,用地面积分别是0.17公顷和0.11公顷;1处为规划改造用地,由苍南影城改造为综合文化馆,用地面积0.40公顷。

3)教育用地(0804,A3)

规划教育用地面积8.02公顷,共设6处,其中4处为现状保留,分别是县第一实验小学、灵溪镇一中、灵溪镇第三高级中学及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其中县第一实验小学用地面积1.65公顷,近期已拆建改造,灵溪镇一中用地面积1.95公顷,灵溪镇第三高级中学用地面积2.97公顷,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用地面积0.42公顷。

规划将县机关幼儿园用地搬迁至山前路与公园路交叉口处,用地面积0.68公顷。

规划新增1处幼儿园用地,位于规划三路和建兴路交叉口,可配置12个班,用地面积0.44公顷。

4)医疗卫生用地(0806,A3)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58公顷,为在建的县中医院。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94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1.78%。包含商业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将商业用地和商务用地两者用地功能进行混合规划,打破单一用地用途,用地更加具有灵活性,商业/商务用地主要集中在公园路与玉苍路交叉口处,为老城商业集聚区,主要目的为增强老城区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城市功能。

4.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3.09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9.52%,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S2)。

5.公用设施用地(13,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3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 0.03%,主要为污水泵站。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G)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8.31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4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7.48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83公顷。

7.陆地水域

规划陆地水域面积8.44公顷,为萧江塘河及横阳支江河流水面用地。

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1

建设用地面积

118.3

100.00%

2

07

R

居住用地

45.22

38.22%

070102

R2

二类居住用地

25.42



0701/0901

RB

商住用地

19.8


3

08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02

13.54%

0801

A1

机关团体用地

4.51


0803

A2

文化用地

0.91


0804

A3

教育用地

8.02


0806

A5

医疗卫生用地

2.58


5

09

B

商业服务业用地

13.94

11.78%

0901

B1/B2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13.94


6

13

U

公用设施用地

0.03

0.03%

1309

U2

排水用地

0.03


7

12


交通运输用地

23.09

19.52%

1207

S2

城镇道路用地

23.09


8

14

G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8.31

15.48%

1401

G1

公园绿地

17.48


1403

G3

广场用地

0.83


9

15


特殊用地

1.69

1.43%

1503


宗教用地

0.71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0.98


10

非建设用地面积

8.44


11

17


水域

8.44


1701


河流水面

8.44


12

合计

总用地面积

126.74


 

四、城镇道路系统规划

1.主干路

规划主干路为通福路、建兴路、环城西路及城中路,其中通福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2m,建兴路、环城西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42m,城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

2.次干路

规划次干路为玉苍路、公园路、灵浦路、江滨路,其中玉苍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河滨路(公园路以东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公园路、灵浦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8m,河滨路(公园路以西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5m,江滨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4m。

3.支路

规划支路为莲池路、塘北路、仁英路、站东路、金乡路、金谷路、凤山路、山前路、镇府路、学士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及规划四路,道路红线宽度在10m-20m之间。

五、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方式

规划区由县第二水厂供应。县第二水厂位于江南新区的政法路和公园南路交叉口,与老城核心区一江之隔。

2)规划用水量预测

规划用水量以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进行测算,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的相关要求,结合现状用水情况,取相应的用水量标准,对用水量进行预测,可知远期最大日用水量为0.67m3/(km2d)。

3)管网布置

管网规划布局充分利用老城区现状管道布局,同时考虑与周边区块的衔接。规划范围内供水主要由公园路DN800供水主管接入,规划沿道路新建DN200至DN600配水管,形成环状供水系统。

2.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

远期污水排放系数取0.85,中心城市日变化系数取1.3,远期截污系数取95%,地下水渗入系数取5%,预测规划平均日污水量为0.44万吨/日。

本规划区内的污水通过萧江塘河两岸的截流管(管径在DN600-800mm)及横阳支江北岸的截流管(管径在DN400-500mm)进行收集。通过萧江塘河两岸截流管收集到的污水经河滨泵站进行提升,再汇入玉苍路(龙渡路东段)上污水主干管,最终进入县污水处理厂。

此外,本规划在塘北路和河滨路交叉口处规划1处污水泵站,对老城西部的污水量进行提升。

3.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内有萧江塘河和横阳支江两大水系,雨水排放条件理想,规划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划分汇水面积,就近排入河流,雨水排入河道的排出口要高于河道的底标高。

4.电力工程规划

110kV苍南变供电。

规划用电量以单位建设用地用电量指标进行测算,参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中的相关要求,对用电量进行预测,本规划范围内总电力负荷约为1.94万KW。

5.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范围内固定电话总装机数为1.45万部;移动通信用户为3.48万部,宽带用户为1.16万户,有线电视用户为1.02万户。

6.燃气工程规划

根据专项规划,规划区近期燃气气源为灵溪中心城区LNG气化站,远期为管输天然气,接自灵溪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作为过渡和辅助气源。

现状供气以瓶装供气为主,远期则以管道供气为主。

7.环卫设施规划

本规划区内的城市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同时逐步实现收运机械化、密封化,处理无害化、资源化。

在规划范围内设5座公厕。其中1座公厕结合公园绿地设置,4座公厕分别结合商业街和流动人口密集的闹市区街道设置,服务半径在300-500米之间。新建公厕的面积应为60平方米以上。

六、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根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本规划区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防震规划

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定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地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3.消防规划

1)采取多水源消防供水方式。天然河道应设置取水点,保证在使用时不间断取水, 另外对现有室外消防水池、人工或天然水源要积极保护。

2)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100mm,最不利点的市政消火栓压力不应小于0.1Mpa, 流量不小于15升/秒,必要时可增加消防加压泵站。

3)新建道路严格按120 米以内间距设置消火栓,改建道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

4.人防规划

新建地面民用建筑,必须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版)、《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按省级重点城市(含县城)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在项目实施时结合相关政策审批建设。

新建居民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8%,其他民用建筑5%的比例配建防空地下室。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老城更新动态图

4.规划结构图

5.用地规划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

8.绿地和广场规划图

9.五线控制图

10.空间景观规划图

11.开发强度控制图

12.建筑高度控制图

13.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14.给水工程规划图

15.污水工程规划图

16.雨水工程规划图

17.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18.燃气工程规划图

19.地块编号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房屋征收中心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城老城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