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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关于开展2024年苍南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工作的通知》(苍农〔2024〕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苍南县2024年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县级补贴(第一批)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联系电话:64782668。
附件:2024年苍南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县级补贴(第一批)资金清单
苍南县农机化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