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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炎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50吨无纺布袋、300吨编织淋膜袋、25吨化妆包、50吨塑料眼镜、25吨冰袋迁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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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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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炎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50吨无纺布袋、300吨编织淋膜袋、25吨化妆包、50吨塑料眼镜、25吨冰袋迁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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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炎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50吨无纺布袋、300吨编织淋膜袋、25吨化妆包、50吨塑料眼镜、25吨冰袋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5]35号

2025.2.13

见附件温环苍建[2025]35号温州市炎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50吨无纺布袋、300吨编织淋膜袋、25吨化妆包、50吨塑料眼镜、25吨冰袋迁扩建项目2025.2.13.pdf

公告时间:2025213—20252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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