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2/2025-10309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调整苍南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苍南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出租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切实满足群众交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组织召开听证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并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苍南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价
由8元/2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
二、公里运价
由2公里以上运价0.9元/500米调整为3公里以上运价1.2元/500米;
三、远程补贴
由15公里以上按公里运价加收30%调整为5公里以上按公里运价加收40%;
四、等候费
遇拥堵、红灯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等候,每累计时间满5分钟以每2.5分钟加收0.9元调整为每累计满4分钟加收1元等候费;
五、夜间补贴
夜间补贴24:00时到5:00加收20%调整为按22:00—5:00加收20%;
六、每年春节假期(年三十至初六),每车次加收6元;
七、执行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的30日后执行,原(苍发改价﹝2011﹞57号)文件同时废止。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
抄送: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