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5-122942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下达苍南县2025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苍农〔2025〕14号)有关要求,参照《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相关规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春华杨梅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发展中心(电话:64782668)反馈。
附件:苍南县春华杨梅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验收情况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苍南县春华杨梅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验收结果 |
1 | 苍南县桥墩镇春华杨梅水果合作社 | 苍南县春华杨梅现代设施农业基地 | 2025年12月5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桥墩镇春华杨梅水果合作社承担的苍南县春华杨梅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现场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建设杨梅大棚30.36亩,完成计划任务101.2%;建设自动控温系统1套,完成计划任务100%。 三、根据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温大会专审〔2025〕415号)的审计意见,项目总支出301.10万元,完成项目计划总投资的94.69%,其中:基础设施杨梅大棚建设支出267.74万元,完成资金计划投资的96.31%;设备购置自动控温系统1套支出33.36万元,完成资金计划投资的83.40%。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