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5-12286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公告〔2025〕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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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规范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3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苍南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划定图斑668个,总面积约为215.87平方公里,约占全县国土面积(1079.4平方公里)的20.0%。划定区域均为坡度25°以上的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等地类。

特此公告。

附件:苍南县陡坡地禁垦区域分布和示意图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苍南县陡坡地禁垦区域分布和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