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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5-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制定苍南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苍发改价〔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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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苍南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苍发改〔202510


温州燃气集团龙苍有限公司、苍南县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完善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 12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制定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苍南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75/立方米,后续若有调整,由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执行,此价格为最高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其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

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执行时间

本通知2025年10月1执行。


附件:政策解读-《关于制定苍南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docx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