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149/2025-10202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度,苍南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失联人员共4人。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现予以公告。
陈岳取,身份证号:330327********0017,灵溪镇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金仁理,身份证号:330327********003X,灵溪镇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颜厥源,身份证号:330327********0035,灵溪镇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游致信,身份证号:330327********6099,马站镇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后,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请上述对象或者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并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方式: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灵溪镇江滨路388号203办公室) 0577-68687929
灵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灵溪镇玉苍路61号6幢101室)
马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马站镇朝阳路98号)0577-59895386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