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9/2025-10257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苍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1日至5月21日,对苍南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苍南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简称苍南县融担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实缴资本1.2亿元。2021年至2023年,县融担公司小微“三农”在保余额分别为87733.60万元、91389.19万元、81273.53万元,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分别为1.087%、0.71%、0.64%,营业收入分别为939.21万元、567.81万元、559.55万元,代偿支出分别为1060.04万元、2217.25万元、1760.2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改革后,苍南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即苍南县融担公司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紧跟改革步伐,积极接入省担保平台应用,在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仍存在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业务系统建设滞后。
(二)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不规范。一是评分指标未将银行经营状况列入评分规则;二是评分标指标未细化,主观因素较强;三是部分中标银行未按协议约定按期付息。
(三)监事人员变更未及时登记备案。
(四)农户贷担保业务准入条件未设置衡量担保对象融资能力的指标,保前准入未做实质性审核、代偿审核把关不到位。
(五)与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存在漏洞,未将风控措施和银行转嫁风险写入免责范围。
(六)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超出部分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苍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建议:一是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活动,防范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融资担保对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要开展全面审核,降低融资担保风险。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苍南县融担公司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