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17/2025-102563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苍南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财社〔2025〕7号关于预拨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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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5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卫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15号)及《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当量(2023修订版)>的通知》(苍卫发〔202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第一季度基本医疗补助资金600万元预拨给你们(见附件)资金来源:浙财社〔2024〕151116.05(中央)和浙财社〔2024〕115号483.95万元(省级)指标通过年初预算批复下达,年初预算项目名称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5“2100302 乡镇卫生院”,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5第一季度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