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13/2025-102507
组配分类 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机构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0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农业农村。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2024年,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严格执法、行政监督和普法宣传等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落细落实。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1.依法行政。对照省级和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严格依据清单进行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依法工作责任制。2.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了《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加强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严格遵照《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规定,清单范围内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浙江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系统报备案等程序。今年已发布《苍南县2024—2025年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2.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全年制定《 苍南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2023年修订 》1个重大决策。3.今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宣布5个失效、15个保留的建议,局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9个失效、16个保留。4.公平竞争审查。依据市监局和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对我局2018年以来的所有政策文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进行清查,未发现在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赋权工作,目前已经有82项执法事项赋权乡镇,对赋权乡镇实行执法人员联络制。2.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展非法捕捞、三无渔船整治,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畜禽养殖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行政处罚案件162件,处罚金额444.8925万元,司法移送18起49人。3.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持证开展行政执法。持续强化依法执法,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不规范引起的恶性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

(四)继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1.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发挥其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27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局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有1件行政处罚听证、28件行政复议和32件行政诉讼案件,无因行政复议改变或撤销行政处罚和败诉行政诉讼案件。

2.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根据《苍南县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专门制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并按时向上级报送行政调解数据,分析报告和信息执行情况。2024年共调解7件农民纠纷3.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积极引导农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按照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依法受理纠纷案件,积极调解、公正裁决,确保调解、仲裁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今年共受理农村承包仲裁案件6件,做出裁决6件,接待农民来访来电咨询达130人次。4.信访事项依法办理情况。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局信访工作。2024年我局总共接收信访件111件,其中来信2件,来访2件,12345来电66件,网信41件,截至目前111起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开展内部法治宣传学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系统依法行政。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和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庭审,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农业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本年度我局党组中心组已经学法3次,内部公务员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已经有4次,组织参加省、市、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120人次,组织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都是100%。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市、县关于“八五”普法要求,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农业农村法律进千社入万户”活动,着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2024年度,县农业农村局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已经完成法制课7节。积极参与3.15消费者权益日、3.19科技下乡、5.9政协六送下乡活动、7.1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宪法进农村”主题、“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多次在矾山镇、金乡镇、灵溪镇下属社区村居开展农业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发放《农业农村法律汇编》、《农业农村法律知识百问》、《惠农政策百问》等资料400份,同时,做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服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把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情况、普法落实等纳入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法治建设融入法治实践,坚持在审批、执法、办案中落实法治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1.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2.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且无普法专项经费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没有用法治化思维去指导办案,法律素养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当前我局内部法治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5年准备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或其他法律专家给全局干部职工授课,内容主要以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问题为主,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密,业务精湛,装备精良”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农业生产的特殊季节性,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生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结合“春耕备耕”“伏季休渔”“农民丰收节”等重要农时节点、重大农事活动、农民培训等,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农业“绿剑”、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渔村海岛宣传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提升渔民生态保护意识、合法捕捞意识。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一是加大农资质量监督力度,坚持农资质量监督、市场抽查制度,定期公示抽检结果。二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三是加强水稻、蔬菜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管理。五是做好农产品常态检测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