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5-102233 | ||
组配分类 | 扶贫项目管理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1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6868370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单位 | 实施 时间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绩效目标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拟补助(万元) | 本次计划分配 |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1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产业发展 | 各乡镇 | 2025年 | 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每村补助金额30万元。 | 村集体经济项目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5%。 | 510 | 510 | 浙财农〔2024〕84号 | 510 |
2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各乡镇 | 2025年 | 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人每学年3000元。 | 预计资助低收入农户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1080人。 | 324 | 324 | 浙财农〔2024〕84号 | 324 |
3 | 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对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比例或按3%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按孰高原则)。 | 引导低收入农户转变观念、发展生产、 自主创业,为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提供贴息补助。 | 11 | 11 | 浙财农〔2024〕84号 | 11 |
3 |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 | 就业项目 | 各乡镇 | 2024年 | 计划开发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200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 | 扶持低收入农户就业200人,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 240 | 240 | 浙财农〔2024〕84号 | 240 |
4 | 苍南县马站镇后岘农民共富公寓项目 | 产业发展 | 马站镇 | 2025年 | 计划在马站镇后岘村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拟新建宿舍、办公楼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 预计税后年总收入105万元,其中年收益约35万元,由马站镇统筹用于全镇低收入农户增收,优先帮扶没有劳动能力及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负担较重的低收入农户;收益益约70万元用于壮大9个村集体经济。 | 1500 | 1000 | 浙财农〔2024〕84号 | 200 |
5 | 村级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各乡镇 | 2025年 | 补齐必要的乡村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等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 | 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革命老区村小型公益类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68 | 168 | 浙财农〔2024〕84号 | 168 |
合计 | 1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