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9/2024-98149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下载阅读版本

苍财社〔2024〕11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06
  • 浏览次数:
  • 来源:社会保障科(教科文科)
  • 字体:[ ]

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4〕71号)与2024年预算安排,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第四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2424万元,其中浙财社〔2024〕71号1351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县级资金为11073万元,资金列2024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指标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此项资金其中1351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全程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苍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苍财社〔2024〕11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