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备案登记医疗机构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类别
名称
变更申
项目
变更后
服务
对象
方式
申请人
备案变动时间
医疗美容诊所
苍南灵溪初昕医疗美容诊所
法人变更
张小宝
社会
门诊
2024年09月10日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