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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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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有效预防科学处置台风、暴雨、洪水等各种灾害,严肃工作纪律,经研究特制定《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2024723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观理念,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旱灾害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省有关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县城新区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按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  风险评估

苍南县地处东南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陆域面积1086.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74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177.67公里,境内有海域、山地、平原和流域。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频繁遭受台风、暴雨、滑坡等灾害影响。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全县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占自然灾害损失的90%以上,经济损失占每年GDP平均的3%以上。苍南县县城新区位于灵溪镇城,西接灵溪镇老城区,南近藻溪镇,北临温福铁路总规划面积33.58平方公里,共分四大板块,其中核心区6.78平方公里,苍南站站前区1平方公里,规划东扩区2.8平方公里,规划南扩区23平方公里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城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时紧盯“八张风险清单”防御重点和风险管控,不断加大防灾减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应对台风、暴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大风、暴雨等灾害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台风、暴雨、干旱等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灾害,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防灾减灾。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3.1.1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陈忠艳

副指挥:陈国伟  谢作强  林汉皋    

 员:林元志  张斌斌  杨修爱  李丕阜  朱守鹏

            钟花奉  蔡景齐

(注:以上领导如有调动,由接任人自然代替。)

3.2、防指的主要职责及其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3.2.1防指的主要职责

1)编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2相关“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指引,组织开展演练。

3组织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

4组织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应对和“五停”工作实施

3.2.2防指办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居环境科),林汉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修爱为副主任董开超、郭铁峰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防台防汛抗旱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3.2.3应急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指挥部下设指挥组、应急抢险组、综合协调组、巡查转移组、后勤保障组5个防汛防台抗旱专项工作组。

1指挥组

 长: 陈忠艳

 员: 陈国伟  谢作强  林汉皋     

 责:负责县城建中心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2应急抢险组:

组长郑瑜,副组长钟花奉责任科室:政策法制科。

职责: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及时深入到各危险地段就地待命,及时地做好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工作、群众撤离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

3综合协调组:

组长林汉皋,副组长杨修爱,责任科室人居环境科

职责:做好面上防汛抗台抗旱工作,做好抢险决策和调度,在紧急汛情时,及时协调抢险队伍及时到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宣传工作,并认真做好灾前、灾中、灾后的灾情统计工作,落实防汛防台避灾点等工作

4巡查转移组:

组长陈国伟,副组长张斌斌、李丕阜、蔡景齐、朱守鹏、林楠,责任科室工程建设科、市政园林科、站前办、资产管理科、工程建设科、规划发展科

职责:市政园林科负责市政道路、公园建设等项目建筑工地的巡查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站前办负责动车站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做好人员安置及物资转移工作资产管理科负责做好新区职责范围临时周转房、安置房、公园、广告牌的巡查及相关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工程建设科负责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在建建筑工地的巡查工作,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转移;新区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的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各科室负责的项目做好人员安置转移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作强,副组长林元志,责任科室综合科

职责:认真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地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调运工作,配合协调好各科室的抢险物资的调运作。

3.2.4城区主要道防汛防台巡查

及时发现辖区主要道路汛期及突降暴雨形成城市内涝问题,对辖区道路进行划路段管理:

1综合科:苍南大道(高速口至横阳支江)、锦绣路(祥和路至民族中学)。

2政策法制科:渎浦路(建兴路至江滨路、含县教育局前面老灵宜路)、体育场路(建兴路至江滨路)。

3市政园林科:湖滨路(仁英路至玉苍路)、江滨路(春晖路至渎浦路,含江滨实验小学东西两侧道路)。

4人居环境科:惠达路(春晖路至卫健局)、同庆路(同安路至玉苍路)、车站大道(动车站至银泰桥)。

5资产管理科:春晖路(仁英路至江滨路)、仁英路(车站大道至渎浦路、含华府小区区间路)。

6规划管理科:玉苍路(龙渡路至人民医院)、人民大道(车站大道至苍南大道)。

7工程建设科:同安路(春晖路至苍南大道)、祥和路(渎浦路至苍南大道)。

8站前办:站前区所有道路。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分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县级应急响应等级。

4.1  事件分级

4.1.1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Ⅲ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

2)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全县将发生较大范围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全县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及以上。

3)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或以上条件时:连续无有效降雨日达到30天,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55%以下,饮水困难人口0.3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两个及以上乡镇启动Ⅳ级抗旱响应。

当县气象局发布海上台风警报,并预报台风将对我县海域作业造成影响时,气象、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经会商研判后,由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

4.1.2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Ⅱ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

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及以上。

3)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或以上条件时:连续无有效降雨日达到40天,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5%以-50%以下,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两个及以上乡镇启动Ⅲ级抗旱响应。

4.1.3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

2)全县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及以上。

3)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或以上条件时:连续无有效降雨日达到50天,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5%以上-45%以下,饮水困难人口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两个及以上乡镇启动Ⅱ级抗旱响应。

4.1.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及以上。

3)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或以上条件时:连续无有效降雨日达到50天,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5%以下,饮水困难人口5万人以上两个及以上乡镇启动Ⅰ级抗旱响应。

4.2  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根据县防指指示,县城建中心防指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启动应急响应。

2)防指根据县防工作安排进行动员部署。

3)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预案规定,部署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所有成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当日值班人员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防指办安排人员进岗到位。

5)防指办每日15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县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4.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根据县防指指示,县城建中心防指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视情况召集各专项工作组进行动员部署。

2)各专班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所有成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当日值班人员要加强24小时值班。

3)防指办每日7时、15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县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4.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根据县防指指示,县城建中心防指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组织动员部署,重点部署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

2)各专班人员赴联系在建项目联系企业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3)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

4)加强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进岗到位,按预案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5)防指办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县防指报告1次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县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4.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根据县防指指示,县城建中心防指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根据县防指指示、台风影响情况下达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防风、防雨或防潮等工作。必要时,可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

2)各专班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转称安置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3)加强24小时值班,各专班负责人进岗带班,坚守岗位;应急抢险队伍要24小时备勤待命。

4)防指每1个小时向县防指报告1次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县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4.3 应急响应启用与解除

    县城建中心防指根据县防指应急响应等级,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结束应急响应。

5、应急响应组织工作

5.1.汛期值班

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

5.2信息报送、处理

出现较大以上灾害后半小时内立即报告、1小时内文字信息报送县防指。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县防指。

5.3人员转移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城市强台风人员转移避险预案组织转移。重特大汛情时,根据县政府发布转移指令,做好相关转移工作。

6、灾后处置

6.1  灾后部署

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根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

6.2  灾后排查

在台风登陆后的48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供电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6.3  灾情核查

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利、农业、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后作为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6.4  灾后恢复

灾情发生后,须派出足够力量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全力抢修完成水毁供电、供水、供气、通讯、道路等设施。受灾较轻的区域,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实现通电、通水、通气、通讯。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区域,水毁供电设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2天内全面修复灾区供电供应;水毁供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水毁供气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水毁通讯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及时启动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落实修复计划,确保在下次台风来临前恢复防汛防台功能。

6.5  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将复盘报告以书面的形式报县防指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预案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践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2奖惩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