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督学责任区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温州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第六届责任督学,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第六届责任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名单
2.苍南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单位分工表
关于调整苍南县第六届责任督学的通知附件1-2.pdf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