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县安委办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对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翁学帅,136*****410。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
“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县安委办组织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检察院以及县监委相关人员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于2024年7月3日对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4·1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工作组赴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扎实对“4·15”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工作组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各相关单位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全部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经调取相关材料并逐一核对,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9日对事故企业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叁拾贰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苍应急罚〔2023〕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3年11月9日对事故企业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陈友红作出罚款壹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苍应急罚〔2023〕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陈友红已于2023年11月23日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25日收到《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苍政函〔2023〕122号)文件后,组织开展分析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本次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反馈报告,情况如下: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所有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切实消除“三违”行为。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到资料齐全、过程严格、培训到位。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带班检查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深入、全面了解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苍南金乡苍南县乾满工艺品有限公司
“4·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