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兴灵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06地块建设工程于2021年7月16日持该项目的用地批复苍政地〔2021〕13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52号)等相关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我局同时依法核发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27202107160201)。
因该项目的用地批复苍政地〔2021〕13号于2024年5月30日被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项目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52号)已于2024年8月16日申请注销,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2107160201号)。
经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予以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2107160201号)。自公告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