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55/2024-9770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灵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 溪 镇 人 民 政 府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
答 复 函

  • 发布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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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函〔2024187

黄秋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提升老城区‘一老一小’服务”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老城改造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相关基础设施、公共用房还未建设完成,镇政府还在积极谋划城西民生设施布局。

您建议在城西设立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鉴于老城改造项目还在进行中,暂无公共用房满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待老城改造项目完成公共用房建设,镇政府会与有关部门协调建设城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事宜。

您建议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入合作。经镇政府对接,灵溪镇中心卫生院会加强与天伦养老院的合作,不断推动养老、护理、医疗资源的共享。

您建议建立社区托育服务网点。待老城改造项目完成公共用房建设,镇政府会与有关部门协调建设社区托育服务网点事宜。

您建议加大对老城区教育资金的投入,减小老新城区的教育质量差距。经镇政府对接,县教育局将妥善考虑,进一步优化老新城区的教育资源分配。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兰许剑,电话:13706628015。

 

 

 

 

 

 

                                    灵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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