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5/2024-97696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灵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灵政函〔2024〕196号
陈绍县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苍南县状元内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建议”已收悉,县政府(县人大)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原县城环卫管理处在2009年7月对状元内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停运封场,所有存量垃圾进行生态填埋覆盖。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2.2公顷,封场库区面积约2.0公顷,堆体表面覆盖种植土进行绿化,该工程于2010年9月完工。
2023年5月,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状元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气、废水、地下水、土壤及填埋区防渗层进行勘察,根据此次勘察结果显示:1.周边土壤样品及场区垃圾筛下土检出的所有点位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管控标准。2.周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在不同点位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其中填埋场堆体内氨氮含量和总大肠菌群超标。填埋场东侧下游和东南侧渗滤液储存池的地下水超标,考虑渗滤液已向下游外溢扩散。3.周边地表水样品检测显示所有点位的石油类、溶解氧和粪大肠杆菌均未达到标准。4.周边大气环境样品检测项目在所有点位均未超过相应标准值。5.填埋区渗滤液负荷偏高,渗滤液样品检测项目均超过规定排放限值。
根据这次勘察报告,镇政府将对状元内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一场一策整改。目前,灵溪镇已正式启动招投标程序,计划投入资金约1000万引进大型机械对填埋区的渗滤液进行过滤净化,经过处理后的渗滤液可达到污水二级排放标准,能有效减少污染物对周边水体的危害。后续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监测渗滤液水质与水量,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支持!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