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5/2024-97689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石夫权代表:
您在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建设电商总部经济大楼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会同县经开区、县城投集团等单位办理。感谢您对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持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您所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会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入下步的政策研究制定中。现将建议办理及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电商基本情况
2023年,苍南县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252.1亿元,在全省高质量发展26县排名第1。网络零售额前三名的行业分别是服装鞋帽及针纺织品、日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占比分别为54.7%、14.8%、13.1%,合计占苍南县实物网络零售的82.6%。
(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要素
一是向上争取重大赛事项目落户苍南。承办“之江创客”2023全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跨境电商赛区决赛暨浙南新电商发展论坛活动,省、市商务部门领导出席,近400名本地企业代表和职技校跨境电商专业学生参加,既能对外宣传我县特色产业,又使我县企业了解跨境前沿信息。二是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助力共同富裕。先后开展直播电商年货节、“诗画苍南、共富之夜”明星网红嘉年华和“数商兴农 共富有我”2023苍南县直播电商大赛等活动,拉动我县消费超10亿元。推送苍南县墨城水产品有限公司参加省直播电商大赛获“直播之星”。旺东直播电商“共富工坊”成功申报省级专项激励项目。
(二)及时对接完善宏观政策
一是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 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7 号)等文件,锚定“新电商新风口新赛道”,结合我县实际,草拟《苍南县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并经意见征求、法制审查和座谈会等环节,形成上会送审稿。二是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施行的实际情况,完善出台全县电商产业园区管理政策《苍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及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从严开展园区长效管理。
(三)扎实推进既有重大项目
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期验收,并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进行相应整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落户宜山网红直播基地,占地1340㎡,已建成6个标准直播间和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驾驶舱,完成12个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以及20个村级物流站点建设,优化搭建线下物理空间,已基本实现从物理空间到服务人群100%的覆盖率。初步形成一个以苍南特色为标志的本土乡村电商服务品牌“我是苍小海”。
二、我县电商主要问题
(一)园区建设滞后,制约电商规模化发展。目前苍南县规模比较大的园区只有海西电商科技园、宜山中国内衣网红直播基地、云创电商孵化园,与我县年网络零售额160亿的规模极不相称。一些电商因为缺少办公场所,多采取“家庭作坊式”运营,制约电商规模化运营,不利于电商企业服务管理提升,造成一些发展较好的电商迁往浙北、宁波等条件较好的地方。按照近年来电商平均8%的增长速度和规模,园区不足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专业运营团队人才招引力度不足。近年来,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项目不断呈现,我县亟需通过公开招引有综合运营能力的直播、跨境等方面专业团队,整合产业链资源,为我县企业提供新业态知识培训、业务实操指导、法律服务等全过程专业服务,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三)电商集聚区规模效应不突出。目前,我县电子商务园区均为私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属于初级的电商集聚园区。园区运营企业缺乏产业引导培育能力。政府部门、园区运营企业和园区入驻企业三方面难以形成合力,及时把握发展风口,申报国家、省市重大奖补政策项目。
三、下步工作举措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县重要工作部署,从向上对接要素、宏观政策引导和数字经济阵地打造等方面着手,推动我县电商生态体系愈加完善。
(一)产业提升。积极对接阿里太极禅院、新东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等服务商和在外苍南人才,助力我县国内电商产业和跨境电商产业持续发展。一是以国有资产为电商园区阵地,对接星海、树人学校等部门,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二是招引优秀的综合运营团队,为我县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球开店、品牌出海和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助力提升我县针织内衣等特色产业。三是谋划传统市场数字化转型项目,利用直播电商等方式助力传统市场扩大销路。
(二)氛围提升。一是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要素倾斜,积极承办各种活动,营造新兴特色电商产业发展浓厚氛围。二是衔接上级更新《苍南县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等惠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扶持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规范电商园区管理。三是举办全县直播电商大赛等相关展会赛事,为我县选拔优秀创新项目和网红达人。
(三)项目提升。根据《关于强化党建引领 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22〕32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商务发〔2022〕92号)要求,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打造,更好发挥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作用,助力建设我县共同富裕。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黄定选,电话:68881853。
苍南县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