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4-97682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林芳慧委员提的关于“响应《苍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会同你单位办理,现将涉及本单位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深化巩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安全监管,结合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全县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专班”,即办公室和规范登记管理专班、执法管理保障专班、路面常态严管专班、事故倒查追究专班、深度调查打击专班和宣传教育警示专班等六个专班,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风险集中整治。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4月11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集全县17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负责人及上牌员召开座谈会,再次组织学习上牌工作规范,强调上牌纪律,并签订承诺书。4月份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开展“每日一查”,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巡查和档案抽查对全县17个上牌点特别是15个社会上牌点强化常态严查严管,共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多次发现问题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造成较大影响或被上级检查发现的,一律予以永久关停。
三是加强路面管理。交警部门集全警之力,从路面管理溯源调查、销售商店动态巡查、交通事故车辆倒查、快递外卖车辆专查、部门协同联合检查等多种渠道切实加大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非法改装行为3起。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秩序乱象问题,落实日常严管、每周四统一行动日等勤务,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2.34万余起,拆除遮阳雨棚3800余个。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市监、商务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加大联合宣教和执法力度。4月12日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监局、灵溪镇相关负责人召集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召开座谈会,会议播放了近期涉及电动自行车消防、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警示片,并传达了副县长、公安局长葛震海于4月11日带队检查灵溪镇电动车行业安全生产时作出的指示要求,同时通报灵溪镇近期查获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件。会后,各电动车销售商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和压实商家主体责任。
以上会办情况,请你单位综合并答复委员,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金凯,电话:18757097267。
苍南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