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4-97600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良株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妥善处置城市‘僵尸车’”的建议,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购买率逐渐攀升,机动车更新淘汰也已成为常态,因各种原因导致机动车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而挤占公共资源的疑似遗弃机动车明显增加,“僵尸车”治理问题日渐突出,不仅占用道路资源阻碍群众正常交通出行,增加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还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是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
(一)挤占停车资源。“僵尸车”绝大多数已过报废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按规定办理报废,长期停放在公共场所,占道路、占车位、占充电桩,导致其他车辆通行或停车困难。部分废弃汽车停放在道路边沿、盲人行道上,影响公共道路功能的正常使用,阻碍群众出行。
(二)影响市容市貌。“僵尸车”长期经历风吹雨淋,大都布满灰尘、锈迹斑驳、车轮干瘪,还贴满了五颜六色的广告,这些乱象与周围整洁干净的市容格格不入,大煞风景,甚至容易吸引人随意倾倒垃圾而成为“垃圾车”,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三)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僵尸车”电路老化,或存在残余的汽油和其他危险液体,在高温状态下容易发生自燃,不仅会波及周围车辆,甚至会引发火灾。此外,随意占用应急公共道路停放的废弃车辆影响消防、救护车辆通行,危及公共安全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前期工作情况
针对“僵尸车”问题,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日常管理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规范辖区道路停车秩序,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环境。
(一)精心组织,持续落实,以最优部署确保行动高效开展。一是专班运作推进。成立整治“僵尸车”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做好督导检查;制定专项考核细则,每月分配清理任务到各辖区中队,确保责任到位、措施落地。二是规范清理处置。下发《废弃车辆处置流程》,明确处置对象(废弃汽车具体表现: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的;在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影响其他业主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停放且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车辆),并提供处置流程指引,规范开展处置工作。三是多方联动协作。积极联动各属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合力开展整治工作。对接车辆报废回收企业,研发“一键拖”微信小程序,规范废弃车辆、“僵尸车”处置工作,解决“没人管、没车拖、没地停”的困局。
(二)因势利导,多管齐下,以最实手段推进行动落地有声。一是排摸情况,建立档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查询比对“僵尸车”相关车辆信息情况,仔细排查车辆登记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联系号码等车辆基本信息,并按照有无车辆登记号码、有无车主、有无联系号码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建立“一车一档”备案登记工作,并随时更新信息,确保辖区“僵尸车”清理到位。二是实地勘查,更新信息。针对有联系号码车辆,逐一电话联系,并通过编辑“僵尸车”车辆号牌,停放位置以及在限期内做好自行处置要求等短信内容发送给车辆联系人。针对无车辆号牌无法联系的“僵尸车”,落实“僵尸车”处置小组成员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工作,根据周边情况仔细核对是否为上报的“僵尸车”,并在确认之后及时登记车辆发动机号,拍照登记入档。同时,根据车辆发动机号查询车辆号牌、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情况和联系人号码等车辆信息情况,再次进行逐一电话联系和短信通知。三是果断处理,有效推进。对车辆当事人明确自行处理车辆的实地进行查验拍照,对逾期未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具有被盗抢嫌疑的、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有五次以上(含)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符合拖移条件的车辆,依法处理。今年以来,累计处置废弃车辆、“僵尸车”170余辆。
(三)宣教结合,群策共治,以最强方式营造行动浓厚氛围。一是“七进宣传”创共治。积极向沿街住户、商店、企业开展“七进”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僵尸车”,发动群治力量,扩大社会监管面,营造全民关注、参与监管的浓厚氛围。二是正面宣教达共识。针对自行处置的“僵尸车”车主进行宣传和引导工作,介绍具体操作程序,大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配合交警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为广大市民搭建“便民、快民、利民”文明城市交通。三是集中宣传引共鸣。依托媒体宣传矩阵,借助基层网格员、志愿团体等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开展《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提示单约7000余份,在全县掀起“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浓厚氛围,引导群众主动按程序报废汽车。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现实管理中。由于“僵尸车”大多为报废或者接近报废的车辆,车辆使用时间长,有的车辆经过多次转手买卖,无法确定车主信息和联系方式,有的甚至连车辆号牌等信息都无法找到,给确定车辆信息、寻找车主带来极大困难。
(二)从治理方面。对于报废车到底停放多久才能算得上是“僵尸车”,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加上公安交警部门的警力资源有限,很难对辖区各主要道路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点登记。同时,有些“僵尸车”停放在偏远的道路以及居民区内,难以及时发现,需要群众提供举报线索。
(三)在后续处理上。对于属于社区内道路和空地及物业小区或虽属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包括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停放的无法与车主联系的“僵尸车”,由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这些“僵尸车”的最后处置(办理报废手续),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街道、社区、物业及单位都无法处置且办理报废时间过长,大多只能进行拖移,并租用停车场地长时间停放管理,既浪费管理场地,又增加管理费用。
四、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设性意见,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纳落实,持续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辖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全民动员、全域覆盖、全面排查”的要求,以辖区主(次)干路、支路和背街小巷所涉道路和对应两侧人行道为重点,将居民社区、停车场、桥梁、涵洞等一并纳入清理排查范围,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做到“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紧密联系辖区党委政府,积极调动社区、村居力量,开展联合清理排查行动,分片区逐块逐路明确对应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位、清理排查滚动持续开展、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发现。
二是建立常态机制,严格依法查处。每月组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排查,对在公共道路上长久停放,具有长期弃置特征的机动车进行细致摸排,发现疑似“僵尸车”,现场进行拍照、登记,固定证据,并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通过我局指挥中心核查车辆基本信息,通知车主或使用人员及时自行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同时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对无法查实车主、未按期处置的“僵尸车”,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将“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统一保管,对存在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等车辆,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拼装、套牌、报废车辆依照法规进行扣留、收缴;对相关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未处理的,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车辆进行依法切割处理。
三是广泛宣传提醒,及时提示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微信朋友圈、LED显示屏等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正面舆论声势。行动中,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统一行动进展,曝光“僵尸车”占道停车违法行为以及典型的违法案例,切实营造“僵尸车”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努力构建形成全社会齐参与、共管理的格局。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金凯,电话:18757097267。
苍南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