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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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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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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节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促进苍南县民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一是企业数量多骨干少。目前我县具备各类建筑业资质(矿山除外)的民营建筑业企业近150家,但被县政府评选为2022年度骨干企业的仅有六家,骨干企业需要年产值达到2亿以上。

二是市场竞争多项目少。2023年全年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仅发布公开招投标项目53个,每个项目投标企业基本在四五百家以上,一个招标项目标的金额不到2000万,竟有1038家企业参与投标。

三是国企不强民营不弱。我县目前主要有三大建筑业施工国企,但普遍不强,还不能与县外国企竞争,而相对我县国企而言,唯一一家一级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是民企,另有二十几家二级资质民营企业,在公平条件下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

四是人才需求大而专业人才少。建筑行业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而且是其他行业无法流通的,比如工匠、施工员、工程师、建造师等等。目前本地企业人才缺口极大,根本无法满足高质量建筑业发展的要求。

二、近年来已做的工作和取得成效

一是推进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的支持。2020年全县资质以上有产值纳统的建筑业企业69家,发展至2022年107家(2023年增至115家),增长55.1%,其中2022年我县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为1家,企业为温州市云峰建设有限公司,获得资质晋升奖励50万元。2024年苍南县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后,目前我县总承包一级企业为2家。

二是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已出台《进一步加强苍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实行“黑名单”制度,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企业数量多骨干少问题解决措施。一是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苍南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对企业晋升或引进资质的奖励,扩大我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建筑业企业基数,进一步化解我县资质上建筑业企业多而不强的问题。二是扩大骨干企业评选范围,拟在《意见》中加入内容: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年产值达5000万元的,由县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骨干企业”,建筑业监理企业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由县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骨干企业”。

(二)市场竞争多项目少问题解决措施。一是深化工程招投标改革。拟在《意见》中加入内容:对必须招标的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鼓励投标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包括同一资质)投标;招标条件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深化“评定分离”方法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依法赋予招标人自主权,依法落实招标人参与评标、定标的义务,实现招标人责权利相统一。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企业综合实力、履约记录、信用等级及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维保便利化等因素选择中标人。二是强化标后管理制度。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到岗、到位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换;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发包人应建立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包括监理人员)等组成的建设项目管理班子。建设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对施工现场项目部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勤制度,并定期开展检查活动。若发现施工单位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查证属实的,应作为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为定标做参考依据,从而规范苍南县工程建设市场,杜绝无序竞争和“三包一挂”问题的产生。

(三)国企不强民营不弱的问题解决措施。一是推动本地国企做大做强的同时,推动本地民营企业纳入本地国有企业分包商目录库,进一步加强外地大型国有企业与本地优秀企业的合作,推动本地优秀企业的施工劳务和专业承包项目承接。二是强化对中小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业企业的扶持。落实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小额货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勘察、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小额服务项目由本地民营企业承接。加强对400万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动态监管。

(四)人才需求大而专业人才少的问题解决措施。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苍南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在《意见》中加入内容:大力推广“智能建造装备+产业工人”新型劳务模式,培育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推进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和相关企业开展智能建造产业工人培育。对获得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传统劳务班组向智能建造班组转型,开展智能建造金蓝领遴选,对获此荣誉的班组予以5万元奖励。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陈善都,电话:13867767676。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