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为全国生态日,生态兴则文明兴。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赤溪中队联合城镇管理中心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行动。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向赤溪农商银行、市场监管等单位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册,详细解读了最新的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并耐心解答了他们对于垃圾分类的疑问。此外,还向大家倡导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提醒各单位食堂注意做好垃圾废弃物的处理。
垃圾分类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绿色发展大事。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增强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促使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实践行动,从而不断增强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通讯员:陈一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