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瑞献坐落于金乡镇狮山村商标市场C幢140号(一层)的《浙(2023)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2307号》证书的作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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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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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330327-20240731-0008093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2307号

林瑞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27005052GB05963F00010014

金乡镇狮山村商标市场C幢140号(一层)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