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54/2024-9654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烟草专卖局
生成日期 2024-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卷烟认领公告(2024A033)

  • 发布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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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第四专卖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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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举报线索,2024年08月01日 15时23分,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联合苍南县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下汇村王宅路口某某快递服务部实行检查,执法人员依法从该快递服务部查获3件快递包裹。快递单号为312449246753131的快递包裹内装有长白山(777)11条,收件人为月月,手机电话为17816284524,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莲池路70号楼上,寄件人为董金林,寄件电话为15081995710,寄件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期水岸;快递单号为312449246751058的快递包裹内装有长白山(777)12条,收件人为秀秀,手机电话为13158623854,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莲池路57楼上,寄件人为杨青,手机电话为13739829966,寄件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泽府;快递单号为312449246749318的快递包裹内装有长白山(777)12条,收件人为华华,手机电话为15674450707,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莲池路59号楼上,寄件人为王麒维,手机电话为15076572208,寄件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军连锁超市对面。以上卷烟总计1个品种35条。现场检查时,该批卷烟当场无人认领,现场有见证人某某快递工作人员黄某某在场。现场据某某快递工作人员黄某某称,上述卷烟是从河北省承德市托运至浙江苍南。上述卷烟因邮寄时超过有关限量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上述卷烟被苍南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告知见证人,见证人表示无异议,不陈述、不申辩。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苍烟存通[2024]第10140号)。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告知见证人某快递工作人员黄某某,请其告知收件人、寄件人这批卷烟已被我局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的相关情况,并通知货主来我局认领该批卷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420号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电话:0577-68800812)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