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4-9648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
苍南青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233户企业:
你单位(苍南青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233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强制注销该企业。
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信用监督管理科,联系号码:59871072。
附件:2024年吊销未注销企业拟强制注销名单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