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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协助调查公告(2024年第17号)

  •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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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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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霞关派出所线索,在霞关镇海防路61号附近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冻鸡爪29包,每包18公斤,共计0.52吨。;一辆涉嫌走私面包车(车牌为浙B·1C62D)。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马站镇银河路34号马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05办公室( 联系人:吴昌乒,联系电话:0577-64662386)接受调查,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以及涉案运输工具、设备,当事人无法查清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协助调查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以及涉案运输工具、设备予以收缴。”的规定,逾期无人来接受调查的,我局将对上述相关冻品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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