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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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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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及指标

幼儿园合同制教师50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具有幼儿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或获得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对象,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地温州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生源地是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学历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4.教师资格: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聘后一年内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5.普通话: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我县公办园在职合同制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具体招聘程序与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7月13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s://cnjszp.cncn.gov.cn/(苍南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制招聘”与“事业招聘”要分别注册,分别报名,且需要用同一身份证号码、同一手机号码注册报名。注册报名时,要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书;

(6)若为年龄可放宽的对象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7月14日17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因材料未齐全的未通过者,可再次补交材料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补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7月12日17时-7月14日17时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已在“事业招聘”中按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的,在“苍南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中无需再次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4.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8日9时-7月20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构成:学科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劳动合同制招聘”与“事业招聘”试卷为同一份,成绩分数适用在两类招聘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含“事业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除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1份;

经苍南县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规则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请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试课

1.试课对象通知:试课对象须及时关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规则处理。

2.试课对象分组:试课对象将分五组分别进行试课。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1、2、3、4、5、6、7、8、9、10、11、12、13、14、15…,具体分组见下表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1

2

3

4

5

10

9

8

7

6

11

12

13

14

15

20

19

18

17

16

3.试课内容:苍南县域内公办幼儿园的现行教材(具体为《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试课成绩:试课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5.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6.其他说明:招聘具体岗位、试课分组情况及试课规程等将在试课前一天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学前教育专业优先;3.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4.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5.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察:参照事业人员招聘手续办理。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试课对象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组内人员进行等额递补,各组递补后本组原有人员入围位列名次不变(如一组第2名放弃后,第一组第3名仍位列第3名,递补人员列本组第11名)。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

(七)择岗

择岗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择岗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择岗规则: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参加现场择岗。五组中入围位列名次为相同的为同一择岗批次,同一择岗批次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每组第1名为第一择岗批次,同一批次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每组第2名次为第二择岗批次,同一批次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以此类推,组与组(指不同组)之间的总成绩不作为择岗先后顺序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择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择岗结果不再更改。

聘用人员性质为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事教学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工作单位联系劳务派遣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参加评先评优、业务评比、专业发展培训等与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享受全日制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后续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4.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11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68878518。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