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2/2024-9625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我县2024年粮食收购价格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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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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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2024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107号)文件精神,参考温州市及邻县出台的今年稻谷(小麦)收购价格,经请示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1元、133元135元,小麦(三等)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为118元,2024年新谷(小麦)上市起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我县最低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促进我县粮食稳产提质增效。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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