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违法将抓拍 112个抓拍点位公布

  • 发布日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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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今日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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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遵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7月26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启用第一批电动自行车违法监控抓拍系统,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非法安装雨篷、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

电动自行车因轻便灵活逐渐成为大家首选的出行交通工具,据统计,全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38万。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致使交通事故屡屡发生,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据悉,第一批监控点位设置112处,具体详见“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 。针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台系统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送提示。收到提示短信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

具体处理步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自收到告知短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到苍南交警大队灵溪中队(交警路2号,104国道参茸市场对面)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或者在“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办事大厅-电动自行车处理进行自助处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前往处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大队将予以路面查处。

交通安全无小事,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