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330327-20240718-0007643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1)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24349号 |
陈加豪、蔡晓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0327005068GB05270F00020020 |
金乡镇锦玉园2幢504室 |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