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公办幼儿园:
为加强县域内公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统筹管理,均衡配置幼儿园师资,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岗位
拟推出交流岗位26个,具体岗位组别计划见附件1。
二、交流资格
(一)任职年限。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入职满2年及以上(非撤并幼儿园的农村定向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市、县定向培养的骨干教师(指县教坛新秀<中坚>及以上优秀人才),须满足市、县有关留原学校服务的年限要求。
(二)年度考核。报名对象在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下同)教师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分组进行,由量化评价(30分)和业务考核(满分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组成,其中A组、B组业务考核形式为试课考核;C组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另行通知。量化评价项目评价标准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至7月18日下午3:00;报名地点设各报名对象所在幼儿园园长室(或由幼儿园另行指定地点)。
2.每位报名对象限报一个岗位。按规定填写《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报名表》(见附件2)和《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量化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各两份,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一份登记表、考核评分表与佐证材料参照附件5装订成册,另外一份夹入册内不装订。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计得分。
(二)初审报送。
报名对象所在幼儿园根据上述计分办法,核对报名对象有关材料,对其学历资历、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计分,并进行公示。乡镇幼儿园须于7月18日下午5:00前将《登记表》《计分表》及相关材料报所辖学区。学区汇总各幼儿园材料并审核签署意见,于7月19日下午5:00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办公室,同时将《审核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发送至214233460@qq.com。直属幼儿园在7月18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直接报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办公室。
(三)确定业务考核对象。
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对象的量化评价材料进行终审,根据报名对象量化评价分数,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业务考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业务考核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在苍南教育网上公示3天。
(四)组织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其中A、B组岗位课堂教学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C组业务考核由县教育局联合上海世外幼教集团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五、录取办法
(一)确定入围对象。根据报名对象综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组分配入围名额的1:1确定拟入围对象。拟入围对象中遇到总分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业务考核分、工作年限分、教学荣誉分、学历职称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若分数还是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二)公示择岗。拟入围对象名单在苍南教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组织集中择岗,择岗顺序按入围对象确定原则执行。择岗前,若入围对象主动申请放弃择岗的,本学科岗位空缺入围名额由同组未入围对象中按入围对象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另行公示。择岗环节结束后,已择岗对象放弃的,将取消五年内交流资格,其他人员择岗结果不再更改。
(四)办理调动手续。县教育局将及时为择岗交流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幼儿园若出现教师富余的,将安排入围名次靠后人员到其他幼儿园支教,相关人员须无条件服从。
七、有关要求
(一)参加报名对象要实事求是,保证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交流纪律。凡经组织批准交流的教师,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名、材料审核、按时报送等工作,做到程序规范、统筹兼顾、适度交流,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
(三)各学区要对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督,县教育局将对学区、学校的审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本通知相关规定由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64758278。
附件: 1.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学科岗位计划
2.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报名表
3.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考核量化评价标准
4.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量化评价计分表
5.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材料清单
6.2024年部分灵溪城区公办园合同制教师考核交流审核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