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709-001500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2009-01-5458/00160145、00160144 |
陈肖蓉、黄加缎、黄加缎陈肖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30327001027GB00001W00000000 |
灵溪镇时代都市广场3幢2单元206室 |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