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4-95331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123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要求下拨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的函》(温卫发函〔2024〕36号)、《关于落实<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工作的函》(苍卫函〔2022〕4号)和《关于印发苍南县艾滋病、结核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苍卫发〔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施情况,现将2021-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其他地方公共卫生补助经费93.56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1.75万元用于2024年慢性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27.92万元用于艾滋病丙肝重重点工作项目、28.892万元用于2021年9月-2022年8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经费、35万元用于2023年结直肠癌筛查项目补助。资金来源:浙财社〔2023〕123号1.75万元、35万元共36.75万元(省拨“8+4”资金),温财预发〔2024〕181号27.92万元,县级资金28.892万元,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4年度“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6.812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6.75万元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同时追减县卫健局重大公共卫生28.892万元、其他地方公共卫生36.75万元。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此项资金其中浙财社〔2023〕123号36.75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2-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此标识贯穿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2021-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其他地方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分配表(汇总附件2-5)
附件2:2024年慢性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分配表
附件3:2024年艾滋病丙肝重点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4:2021年9月-2022年8月严重精神障碍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经费分配表
附件5:2023年结直肠癌筛查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