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64/2024-99876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赤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4-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村、各共富委、镇属各科室:
现将《赤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赤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赤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浙安委〔2024〕4号)、《温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温安委〔2024〕2号)和《苍南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苍安委办〔2024〕23号)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建设美丽乡村滨海乡镇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实现辖区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底,进一步梳理部分安全监管盲区,完善“三管三必须”职责,应急消防管理站100%建立,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3030闭环机制有效运行,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提升至95%以上,建立至少2个安全生产互助联盟。2025年底,落实上级关于设置重点行业部门全部设置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镇应急消防管理站100%达标,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5%,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2026年底,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实现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年-2023年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1)道路交通领域:2025年底,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减速设施和路侧护栏设置实现全覆盖。(2)消防领域:2026年底,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3工矿领域:2026年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培育高水平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4)旅游领域:2026年底,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5)城市运行领域:2026年底,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力争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加强项目规划评估。严格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
2.加强风险分级纳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风险分层分级分类纳管。
3.加强应消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工作体系,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加快通过平安法治模块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使用。2024年村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2024年9月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实现100%覆盖,2025年实现100%达标。
(二)落实“人防”举措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设备)100%建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确保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完善镇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5.提升安全生产素养。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参照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提升培训质效。2024年底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
6.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强化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会等单位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
(三)落实“技防”举措
7.加快技术更新。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尾矿库、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依法加快“小散乱”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工作,2024年完成评定,2025年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8.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拆危”治理行动,加快丙类厂房消防设施提升,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区域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动态清零。
9.深化重点问题整治。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构建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格局。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安评在线”应用,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10.健全3030闭环机制。2024年9月前,结合国家、省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以及市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手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省级隐患示例小视频库,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比对检查机制,提升自查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检查质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闭环销号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排查验收销号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综合督查+专业督查”机制。用好“PDCA循环法”,完善落实“发现问题、制定举措、组织实施、及时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
11.提升刚性执法能力。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线上巡查、线下执法模式。
12.规范事故处置流程。加大事故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严格落实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机制,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严格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约谈问责。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行为,提升事故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三、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共富委主任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跟踪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各共富委要细化梳理“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镇安委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力度,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全任务资金保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充足。
(三)强化机制保障。紧盯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4353”工作体系,各村严格工作进度、落细落实举措。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集中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对各村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帮扶。健全完善安委办督办交办制度,刚性执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