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0/2024-95181 | ||
组配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 服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三、 提交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五、办理地点::苍南县人社局就业人才开发科,社保大楼313办公室(江湾路408号)
六、咨询电话:0577-686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