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10/2024-95181
组配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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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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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三、 提交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五、办理地点::苍南县人社局就业人才开发科,社保大楼313办公室(江湾路408号)

六、咨询电话:0577-686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