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5/2024-95077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灵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灵溪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称 | 灵溪镇 | ||||||||||||||||||||||||||
机构地址 | 灵溪镇玉苍路61号 | ||||||||||||||||||||||||||||
联系方式 | 0577-64700018 | ||||||||||||||||||||||||||||
机构负责人 | 朱成专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灵溪镇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机构职位设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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