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4/2024-95008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机构简称 | 苍南县林业中心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3楼 | ||
联系方式 | 0577-68723390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一)负责森林资源发展与培育。参与拟订林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年度造林绿化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森林资源发展与培育资金预算、执行和管理。按职能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具体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及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扶持服务工作。负责具体指导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负责森林资源发展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花博会、森林博览会参展工作。负责林业产值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为国土绿化、乡村振兴、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调配,负责林木良种收集、开发、繁育、推广,做好林木种苗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工作。 (三)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林业病虫害测报、普查、防治工作,拟订重大林业病虫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防治相关技术研究,承担林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